一万福气 发表于 2012-3-9 15:34:19

深圳唯冠公开信:经销商不得销售新款iPad



3月8日凌晨消息,在苹果公司召开发布会宣布推出新款iPad后,深圳唯冠(微博)发布《致苹果iPad产品全国供应商及经销商的公开信》,警告经销商不得有销售、运输iPad等行为,否则将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深圳唯冠在公开信中强调,截至目前,公司是“iPAD”注册商标唯一合法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禁止他人使用该商标的一切权利。
  深圳唯冠在公开信中表示,公司郑重告知全国苹果iPad(包括苹果iPad 3系列产品)供应商、经销商(包含网络经销商),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仓储、运输、邮寄等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继续从事上述行为的将被视为故意侵权。
  深圳唯冠表示,公司将在不作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采取所有最为严厉的措施追究侵权人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日前,苹果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中国商标归属权诉讼案终审在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开庭,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侈吧chj 发表于 2012-3-9 15:34:30

表示买不起ipad,毫无压力。。

单身卡好 发表于 2012-3-9 15:34:39

有一种无耻叫做唯冠

isisme 发表于 2012-3-9 15:34:48

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行政——你有这个权力?????

刑事——尼玛,够得上么?



法院没有判决,你叫唤个jb

缺氧的金鱼 发表于 2012-3-9 15:34:57

多么无耻啊 不知道围观的背后是谁

浮躁 发表于 2012-3-9 15:35:10

终于坑了外国人一下,叫你牛逼。

老猫 发表于 2012-3-9 15:35:36

苹果的每款产品,我都没用过,第一,大家都用很2,你以为很时髦,我觉得丢身份,其实很土。第二,我从来都用国产的东西。
敢说你家里没一样外国的?
说话不要太绝对了!



vvf22 发表于 2012-3-9 15:35:50

IPAD确实是公认的好产品,但国人维权意识实在薄弱,我国因为知识产权被西方剥削或者掠夺的钱财无数,很多自己的产品被西方抢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个人觉得唯冠不缺那么点被众人瞧不起的钱财,支持唯冠这一合理做法。

少则 发表于 2012-3-9 15:36:21

我不敢说我家里有没有外国的东西,很多东西貌似是国产的,但是有外国合资的,有外国控股的。我分不清太清,但平时都会注意,我办公室3太电脑都是联想的,我自己去买的,家里也2台联想的,1台华硕的,洗衣机是海尔的,电视是康佳的。基本大的东西我都很注意了,小的东西偶尔也关注下。
我用国产的,真的我能控制的,能达到自己目的的前提下都尽量选自己的品牌,貌似我真没在家里找出一件外国的。我都用国产,这是我的心愿,谢谢

魂之挽歌 发表于 2012-3-9 15:36:38

如果唯冠 能把自己的产品做做好 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相反苹果在公司运营商及自己的产品做得很出色,这是值得广大国内公司学习借鉴的!就算你告赢了给你一笔钱又能怎么样 !唯冠依然摆脱不了破产的命运,它只能是历史中的一个笑柄!

gs1125 发表于 2012-3-9 15:36:50

之所以那么多人鄙视唯冠,是因为唯冠没有雄厚的资金,不是庞大有名的企业,如果换成是联想、华为、中兴之类的公司,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支持了吧?

无论唯冠是出于坑钱也好、真正的维权也罢,他的操作都是符合法律流程的,这点不用质疑。

我支持唯冠,没有商标专利意识,有一天你脸的照片印到了某个厂家的护垫上,看你还会不会说自己无耻。

很爱很爱老咪 发表于 2012-3-9 15:37:11

再说就算唯冠赢了,作为基层的我们又能得到什么了?

脸上贴金了?就算唯冠能得到100亿的赔偿,也能给唯冠偿还债务?

证明了中国司法制度完善?“全球转让协议不包括中国大陆”全世界就16亿人看得明白。

证明了中国人有骨气?这话底气何来?不向强权低头?新闻联播看多了吧?

再说“ipad”这几个英文字母所创造的价值到底是唯冠还是苹果?

唯冠在“商标增值”上做了哪些贡献?

这是个典型的抢注商标恶性商业行为,

就算唯冠司法程序胜利了,也只能算是一个反面例子,不值得提倡,更不值得歌颂!

看我就是喜欢我 发表于 2012-3-9 15:37:22

本来清纯的商业纠纷怎么到粪青那里就是民族仇恨家国兴亡了?懂不懂什么叫经济全球化?抛开所有的国界种族,每个人都可以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卖肾那个人是他的价值观有问题,关人家苹果公司什么事情?苹果公司给中国带来数十万个就业机会难道不是好事?都回到原始社会了粪青们就满意了。

苏扯扯 发表于 2012-3-9 15:37:54

额 怎么说呢?国内的是谁先注册就是谁的商标版权,国外大部分地区都是以实用意义来界定的 法律不一样...不过唯冠科技这样搞还是没有用的 什么港货 亚太版的 不是照样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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