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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女学生被微信搭讪遭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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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8:39:2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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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一摇",这是近来流行的新型手机 通讯软件微信的一种玩法,通过微信"摇一 摇"功能,可以找到距离自己最近的用户, 并与其搭讪。然而,这"摇"来的可能是有 诚意的朋友,也可能是披着羊皮的"狼"。 昨日,记者从东湖检察院了解到,今年4月 份,东湖区检察院审理了首起微信搭讪强 奸案。"今年通过微信'摇一摇'、'打招呼'等 功能搭讪约见女网友,并实施侵害行为的 案子频发。"长期查办强奸案的东湖检察院 检察官殷磊说。据悉,目前南昌市已发生 两起此类案件。全国各地此类案件也不在 少数,办案人员提醒市民网上交友要谨 慎。 自从今年各地发生多起微信搭讪强奸 案后,东湖检察院检察官殷磊就一直在关 注此类案件,不料在今年4月份,殷磊的同 事就审理了东湖检察院首起微信搭讪强奸 案。 据经办检察官介绍,作案的男子陈立 (化名)是南昌县的一名商人,通过微信"摇 一摇"功能查找到离他较近的微信用户小玲 (化名),并开始热情地和对方聊天。2月14 日,陈立邀请小玲出来共度情人节,并在 酒吧里向小玲求爱,希望成为男女朋友。 小玲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随后在陈立的 邀请下到宾馆开房。"直到欲发生性关系的 时刻,小玲才强烈拒绝,因为她意识到彼 此在微信上才认识一个多星期,最终仍被 暴力强奸。"经办检察官说。 据了解,小玲今年不足20岁,是南昌 某中专院校的学生,案发后小玲回家遭父 母质疑,才报案。目前,此案已在东湖法 院一审审结,陈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现在的高校学生,最喜欢用这种新型的聊 天软件,同时也是不法分子侵害的主要对 象。"殷磊说。 男子通过微信实施犯罪 除了高校学生喜好玩新鲜事物外,一 些年轻的打工者也很赶新潮。从贵州来南 昌打工的张华(化名),21岁,典型的90 后。因平日在红谷滩一工地刷墙无聊,就 拿着智能手机玩微信,先后通过微信"摇一 摇"功能查找到离他最近的20余名女性网 友,最终在今年3月份约见了一名女网友小 涵(化名),并伙同朋友将其灌醉,实施了强 奸。 记者获悉,此案昨日刚从东湖检察院 移送到东湖法院,殷磊正是办理此案的检 察官。据他介绍,张华在今年2月份用微 信"摇"到经过附近的小涵,本来并没有把 小涵当成作案对象,但是半个月内,小涵 非常主动,经常在微信上和张华聊天。于 是在3月份,张华以要离开南昌为由,约小 涵出来见面。 见面时,张华还带了两名工友,四人 吃过晚饭后,张华提议玩牌,结果小涵输 了很多,最后不胜酒力醉倒。随后,张华 就把小涵带到宾馆并实施了强奸。当晚10 点,小涵的朋友打电话询问小涵的下落, 才从电话里听出来小涵已醉得不省人事, 小涵回到住处后不久,小涵的家人就赶到 了,并把张华约出来询问事情原委,最终 报案。 "这个小伙子才21岁,很不懂事,曾经 因为嫖娼被抓过,当时因为年纪小被罚了 点钱,他把微信账号给我看了,上面至少 有20名女性网友,他说'这个女孩最主动, 所以我就约出来试试,被家长约见面,我 以为赔点钱就可以。'" 近年网络诈骗案频发 虽然在南昌目前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只 接到这两起微信搭讪强奸案件,但是此类 通过网络约见网友,偷窃他人钱财或对他 人实施强奸的案子时有发生。例如,青山 湖法院刑庭赖红宇法官今年4月判处的一 起"伪大款QQ征情人,两少女失身又失 财"的案件。据法官介绍,此案被告本是无 业游民,却在QQ上谎称自己是地产开发 商,身家不菲,以2万元一月包养情人为诱 饵,先骗取受害人信任,待与其发生性关 系后,趁被害人洗澡之际,再将其财物席 卷一空。 东湖法院刑庭胡毕华法官今年5月份判 处了一起"约见网友是假,偷窃苹果电脑是 真"的案件。"其实这种作案手段很简单, 就是约网友出来见面,然后伺机作案。现 在的人都很开放,网络约会见面是常事, 我们也经手过很多这样轻信网络交友,结 果财色双丢的案子,但是一定要注意保护 自己。"胡毕华对记者说。 上周殷磊刚好也接到了一起通过QQ聊 天,约网友出来见面,并对他人实施强奸 的案件。"这个人被公安抓获时,称自己神 通广大,同时和多位女网友聊天,约出来 见面后屡屡得手。目前此案还在调查中, 像这样的心怀不轨的男性,其实时时刻刻 潜伏在网络上。"殷磊说。 警方发防"微信狼"警示 比起QQ等聊天工具来,微信有"摇一 摇"、"打招呼"、"语音对话"等功能,任何 智能手机都可以免费下载微信,可以很便 捷地查找到你附近的微信用户,并和他打 招呼。 网名为"南京女刑警"的女警发微博 称,"微信演变为危信:街上随处可见拿着 手机一摇一晃玩微信的人,可搜索和查看 手机附近的人,将其加为好友,其中搜索 到多为陌生人。殊不知这一摇一晃可能会 摇来诈骗、强奸等不法侵害,特别是女童 鞋千万不要在微信即时接受陌生人见面邀 请,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以免造成不必 要的侵害--即被骗财又骗色!!"此微博一 发就被"平安南京"的官方微博转发,引起 多人评论转发。 几天后,北京市公安局网警高媛,也 发微博称:微信作为一款即时通讯软件得 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然而最近黑龙江省 发生了几起利用微信以会友方式对被害人 实施麻醉抢劫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大多利 用微信同被害人搭讪,见面后选择时机麻 醉被害人。警方提醒大家不要通过一些聊 天工具随意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更不要 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许诺。殷磊长期查办强 奸案,他也建议警方贴出防狼手册。"现在 防狼不仅要防现实中的狼,更要防网络上 的狼。"殷磊说,"夏季是强奸案高发期, 女性不要穿得太性感,即使对熟人朋友也 要防范,吃夜宵太晚了一定不要和男性朋 友独处;上网玩微信,玩QQ要多留心,不 要独自与网友约见面,更不要喝酒。" 两起微信搭讪强奸案 案件一:去年,宁波一名已婚"高帅 富"曹某用微信勾引多名女大学生见面,实 施强奸后用手机拍摄被害人裸照。今年5月 15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 案,日前该男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 6个月,没收作案工具。曹某交代了6起强 奸,涉及7名女大学生。只有3人愿意报 案,因此被认定强奸事实只有3起。 案件二:今年5月初,唐山市26岁的刘 某与24岁的信某通过手机微信相识。5月 28日晚刘某以见面为由将信某约至某烧烤 城吃烧烤,期间二人相谈甚欢,刘某喝了 三四瓶啤酒。20时许,刘某酒后微醺,请 求信某送其回到租住的出租房处。刚进屋 内,刘某便欲强行与信某发生性关系,后 经信某奋力反抗强奸未遂。目前,犯罪嫌 疑人刘某已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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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8:39:3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摇一摇 啪一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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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8:39:5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太他妈爽了…我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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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8:40:0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女的犯贱别再这胡说,尼玛不玩微信你会被强!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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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8:40:1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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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8:40:27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没你们这群狼微信能变成危信?心不正还有脸得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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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8:40:47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女生 吃亏了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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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8:40:5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都是上了不给钱的,谁叫女人出去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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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8:41:26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犯罪,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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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8:41:36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界充满着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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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8:41:46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寂寞惹的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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