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一夜情”后染病告男网友 法院称无证据驳回
刘燕在网上与罗刚相识并与其过夜后不久,便发现自己得了妇科疾病。刘燕遂将罗刚告上法庭,请求对方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费合计5万余元。城关区法院一审问决罗刚赔偿刘燕医疗费3000元。宣判后,两人均提出上诉。12月4日,兰州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问决,撤销一审问决,驳回刘燕诉讼央求。 2012年春节期间,在一文娱场所上班的年轻女子刘燕在网上结识罗刚几天后,与罗刚在雁滩的出租屋内发作了性关系。两周后刘燕觉得下身不适,到数家医院中止妇科检查,均被诊断患有盆腔炎。2012年3月15日,刘燕到城关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罗刚对其实施强奸。警方调查后以为,刘燕与罗刚自愿发作性关系,所报案件为假案。2012年4月1日,刘燕将罗刚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罗刚支付医药费、误工费以及肉体损伤安慰金共计5.7万元。该案在一审开庭时,罗刚以为,自己身体安康,未患有任何性疾病,不存在传播疾病条件,刘燕所患妇科疾病病因不明,与自己无关。城关区法院审理以为,刘燕提供的证据能够认定罗刚损伤了其安康权,刘燕所患疾病跟罗刚的性行为有无法割裂的关系,判决罗刚赔偿刘燕医疗费3000元。一审宣判后,刘燕与罗刚均提出上诉。
兰州中院审理以为,刘燕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身患有妇科疾病,但无确凿证据证明该疾病是与罗刚发作密切接触所致,也无法证明两人发作的性行为是刘燕妇科疾病发作的独一缘由,故作出上述判决。
也带来的种种恶果,更是不容忽视
你愿意接受“一夜情”吗?
却都超越了国人的道德底线
及时吃苦和失意的潇洒。
有所深思?毕竟世上没有懊悔药!
既然是一夜,就无情可言。地道是双方生理的需求。动物的本能使然。
并不只仅在于其传染性病
下贱,为了自己一时快活,寻觅刺激,自认倒运,生活不检点的下场,幸而没有染上AIDS.
我困惑的诬害他人强奸不构成立功??????????????!!!!!!!!!!!!!!!!!!!!!!
因果报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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