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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杀害校花(左图),林昆翰(右图)遭判无期徒刑。 去年夏天1名刚从台湾某大学毕业、要到台北某电视台当实习主播的校花,却在退租搬离宿舍时,惨遭住同幢宿舍暗恋她的同校生林昆翰杀害,林男还玷污尸体,令人发指。此案苗栗地院合议庭法官因林男曾当庭哭着跪求被害人父母原谅,以为林良知未泯,昨(3日)依“杀人罪”和“凌辱尸体罪”判他无期徒刑。
苗栗地院民庭庭长兼发言人宋国镇表示,在押的林昆翰(22岁)昨没出庭聆判。苗栗看守所指出,林男在所内生活正常,虔心读佛经,他得知判决结果,心情并没有太大动摇。
死者母斥:不是人
宋国镇指出,在审理庭上,被害人母亲面对林男跪求原谅时,痛斥:“你基本不是人!我们永远都不会原谅你。”民事部分,双方仍未达成和解。
讨索电话不成行凶
检警调查,被害校花个性开朗、外型亮丽,是学校风云人物,毕业前就考上电视台实习主播。林昆翰是独子,个性孤僻,是个宅男,因功课赶不上而延迟毕业。两人在学校左近同幢大楼租屋,林男因而暗恋校花。
去年6月29日下午,女方毕业搬家;林昆翰见状便主动辅佐搬行李,趁机向对方要手机号码,但遭拒,林竟入手抢女方手机拨他自己的手机号码,遭女责骂,林即拿出预藏水果刀猛刺女19刀,将校花杀死房间里。
林昆翰还脱光死者衣裤猥亵并性侵,然后清洗尸体湮灭证据,随后逃到学校大楼顶躲藏。命案随后被隔壁一名女学生发现报警,警方锁定林男,第二天找到学校将他拘捕法办,检方求处无期徒刑。
法官认其良知为泯
合议庭法官以为,被害人为大学毕业优秀学生,刚考上电视台主播,有大好出路,却因林男一时气愤遭杀害,令家眷悲痛不已;又林还猥亵侵犯遗体,立功情节严重,人格具风险性,本需永世和人世隔离,但思索他深有悔意,且向被害人双亲下跪认错,显见良知未泯,故没判死刑。 林昆翰向被害人双亲下跪认错
林昆翰
男大生林昆翰疑暗恋住同栋的林姓女大生,因示爱遭拒,竟持水果刀将对方刺死,还割花对方的脸。
女大生上衣被撩起、裤子被褪到大腿,且身体被冲洗过,警方狐疑女大生曾遭性侵,林嫌企图演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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