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430|回复: 8

大学生19刀杀死校花辱尸 因下跪有悔意未判死(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6 10:01:56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
0.jpg
因杀害校花(左图),林昆翰(右图)遭判无期徒刑。
  去年夏天1名刚从台湾某大学毕业、要到台北某电视台当实习主播的校花,却在退租搬离宿舍时,惨遭住同幢宿舍暗恋她的同校生林昆翰杀害,林男还玷污尸体,令人发指。此案苗栗地院合议庭法官因林男曾当庭哭着跪求被害人父母原谅,以为林良知未泯,昨(3日)依“杀人罪”和“凌辱尸体罪”判他无期徒刑。

  苗栗地院民庭庭长兼发言人宋国镇表示,在押的林昆翰(22岁)昨没出庭聆判。苗栗看守所指出,林男在所内生活正常,虔心读佛经,他得知判决结果,心情并没有太大动摇。

  死者母斥:不是人

  宋国镇指出,在审理庭上,被害人母亲面对林男跪求原谅时,痛斥:“你基本不是人!我们永远都不会原谅你。”民事部分,双方仍未达成和解。

  讨索电话不成行凶

  检警调查,被害校花个性开朗、外型亮丽,是学校风云人物,毕业前就考上电视台实习主播。林昆翰是独子,个性孤僻,是个宅男,因功课赶不上而延迟毕业。两人在学校左近同幢大楼租屋,林男因而暗恋校花。

  去年6月29日下午,女方毕业搬家;林昆翰见状便主动辅佐搬行李,趁机向对方要手机号码,但遭拒,林竟入手抢女方手机拨他自己的手机号码,遭女责骂,林即拿出预藏水果刀猛刺女19刀,将校花杀死房间里。

  林昆翰还脱光死者衣裤猥亵并性侵,然后清洗尸体湮灭证据,随后逃到学校大楼顶躲藏。命案随后被隔壁一名女学生发现报警,警方锁定林男,第二天找到学校将他拘捕法办,检方求处无期徒刑。

  法官认其良知为泯

  合议庭法官以为,被害人为大学毕业优秀学生,刚考上电视台主播,有大好出路,却因林男一时气愤遭杀害,令家眷悲痛不已;又林还猥亵侵犯遗体,立功情节严重,人格具风险性,本需永世和人世隔离,但思索他深有悔意,且向被害人双亲下跪认错,显见良知未泯,故没判死刑。
1.jpg
林昆翰向被害人双亲下跪认错

2.jpg
林昆翰

3.jpg

4.jpg
  男大生林昆翰疑暗恋住同栋的林姓女大生,因示爱遭拒,竟持水果刀将对方刺死,还割花对方的脸。
5.jpg
  女大生上衣被撩起、裤子被褪到大腿,且身体被冲洗过,警方狐疑女大生曾遭性侵,林嫌企图演灭证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6 10:02:26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畜牲不如的东西,回炉重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6 10:02:4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6 10:02:5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宅男的心机难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6 10:03:03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这提示我们,砍人要砍16刀。。。人死后要鞭尸。。。法院上跪一下就木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6 10:03:2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看他笑起来那损样儿就行了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6 10:03:3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还不判死刑……以后让那些罪犯愈加猖狂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6 10:03:4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憋太久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6 10:03:4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禽兽啊~~·斩立决,给他满清十大酷刑试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138062777@qq.com, 本站联系电话18068600008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苏ICP备13046618号-18

在本版发帖
关注公众号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