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佳惠 发表于 2013-5-7 15:47:07

一夫四“妻”育有五个子女 男子因重婚沪上获刑

年近五旬的赵春明,在外人眼中是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子,可在四个女人的眼中,却是她们深爱的老公、情人。近日,这位有着多个爱人的赵春明,因犯重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965年出生的赵春明,2003年10月与林彩英在江苏扬州注销结婚,2004年12月共同生育一女。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春明于2005年7月又与赵颖在上海浦东注销结婚,2007年9月共同生育一女。2009年至2010年间,赵春明又与齐欣共同生活,2010年3月共同生育一女,并于2010年10月在江苏昆山举行了婚礼仪式。2007年底,赵春明在北京结识钟慧,与她共同生活,分别于2008年2月及2011年8月共同生育一子一女。2012年4月29日,赵春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照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我不是同时和四名被害人在一同,是有先有后的。我和林彩英是偶尔打电话,不怎样联络;我与赵颖感情比较深;齐欣在我公司工作;与钟慧是在喝酒时认识的,后来就产生了这种关系,生孩子是她提出的……”庭审过程中,赵春明谈起了自己与每个女人之间的过往,并表示了自己内心的后悔,“我往常十分懊悔,对我的经验是深化的,我一定不再做违法的事情,会把孩子照顾好。”一审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赵春明有配偶而重婚,已构成重婚罪,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被告人赵春明到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能够从轻处分;自愿认罪,能够酌情从轻处分。为维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依据被告人赵春明立功的事实、立功的性质、情节和关于社会的危害水平,一审问决被告人赵春明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审问决后,赵春明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赵春明撤回上诉,上海一中院裁定准许。一审问决已于日前生效。

篱落花径 发表于 2013-5-7 15:48:35

四个老婆判一年半,这么轻判,这种法律给人的觉得不是在惩罚立功人,而是在鼓舞人们重婚,立功本钱太低太低太低了!

篱落花径 发表于 2013-5-7 15:48:44

他未婚证明哪里开的?能否有伪造证件?重婚一次和重婚多次判刑都应是一样的吗?

二少 发表于 2013-5-7 15:48:53

太狗血了简直!结婚注销难道这么简单吗?注销机构难道随意都给什么人都注销吗?证明不要吗?这是在中国吗?生五个孩子也不论不罚吗?这刑判的太轻了吧!

利兴 发表于 2013-5-7 15:49:02

简直神了,这个新闻出来固然提示了宽广女性,不要让有心人有样学样吧,最重要的还是国度监管不力,为什么能同时在各地注销呢

如羽随翼 发表于 2013-5-7 15:49:11

有钱能使鬼推磨啊,人肉一下,可能,可能全部会发作的?嘛呢,四个老婆,一年半,真的想大骂人

iols 发表于 2013-5-7 15:49:19

一年半,这也叫判刑,太轻了吧,明明就是变相支持“重婚罪”

維尼兔 发表于 2013-5-7 15:49:27

这种混蛋该枪毕,该废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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