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寂寞 发表于 2013-5-12 09:25:48

女性求职潜规则当道:已育胜已婚 已婚胜单身

 “全职变成兼职,收入也按上班天数算,看起来是在照顾我,其实是老板在变相逼我辞职!”张女士是福州一家私企的普通员工,就在她将自己怀孕的音讯通知老板后,公司对她的工作中止了调整。“原先基本工资两千多元加业务抽成,往常按天算,每天50元!”据了解,张女士这样的遭遇在福州并不稀有,女性在职场上经常遭到“隐性歧视”。  “我学的是市场营销,大学期间也从事过销售工作,而且业绩不错,可想不明白的是这家公司注明只需男性。”小李是福建师大应届毕业生,几个月来,她不停地找工作,遭遇过种种“歧视”,“不是性别问题,就是个子问题,总能给你一个理由。”
  记者阅读了一些招聘广告,不少都有“男生优先”的字样。“由于社会行动影响,我们在打招聘广告时,尽量不运用‘男性优先’等字样,但在实践选择中,还是男性优先。”福州金山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说。
  “其实我们这样做也有道理。”这位徐姓经理说,女员工要生孩子,休产假需求几个月,生完孩子后,心就在孩子身上,难免会影响工作。由于这些缘由,他们在招聘面试时,会刻意地选择男性。“只需招聘上不呈现被法规遏止的歧视女性的文字,实践怎样操作,谁也管不着。”
  记者调查发现,企业在招聘女性员工上基本遵照“已育胜过已婚,已婚胜过独身”的准绳。不少企业狭隘地以为,一些工作只合适男性,而女性受制于家庭,会对工作构成影响。“未婚女性虽没有家庭拖累,但她们做事不够成熟,想跳槽就跳槽,就算会在公司稳定下来工作,她们还是要阅历产假的‘阵痛’;女性生育后家庭比较稳定,多了一份义务和承担,工作会更踏实,无需产假,对企业来说会节约一笔不小的本钱。”
  面对歧视,大多数女性选择了“缄默”,“怀孕后被公司解雇,本想跟企业较真,但自己没有这样的时间和肉体,要么选择一家‘要’自己的,要么痛快在家里待产。”福州市民刘新新也有过这样的遭遇,但她以为,打官司需求耗费许多时间、肉体、金钱,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记者了解到,我国多部法律均明文规则“妇女享有与男子对等的就业权益”。但在理想中,由于性别歧视引发的纠葛很难经过司法途径处置,法院基本不支持对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的性别歧视判决赔偿损失。“司法理论里,多是以被歧视者损失的水平作为能否立案及判决的规范,但损失水平很难量化。”福建丰一概师事务所律师许亚萱指出。(记者吴铎思)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女性求职潜规则当道:已育胜已婚 已婚胜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