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邮包炸弹将情敌炸成重伤 一审判无期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杨晓梅 张燕生 发作在2012年元宵节当天的广州天河区历德雅舍邮包炸弹伤人案,凶犯郑铭东为报仇情敌李某珂构成后者重伤。广州市中院昨日一审宣判,郑铭东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需与涉事快递公司共同承担114万余元的赔偿义务。郑铭东以为量刑过重,当庭表示要上诉。被诉“故意杀人罪”未被法庭采用郑铭东与女友李某来自河南,事发前两人在广州打拼多年。2011年底,郑铭东以为身为某培训公司讲师的男子李某珂破坏了其与女友的关系,遂决议报仇。2012年1月,郑铭东在出租屋内自行研制出爆炸物一个。2月6日元宵节上午,他在广园中路路边,经过一家快递公司,以“法国香水”的名义交寄出该爆炸物。当晚8时许,李某珂回到位于天河区历德雅舍的住所,拆封邮件时当场发作爆炸,经审定构成重伤并有多项残疾。郑铭东落网后,被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广州市中院昨日下午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为郑铭东只是想报仇李某珂,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有积极追求李某珂死亡结果发作的客观故意,现发作致人重伤的结果,宜以结果定性,故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广州中院还判决郑铭东需与涉事快递公司共同承担114万余元的赔偿义务,其中郑铭东承担70%约80万元,涉事快递公司应承担30%的赔偿义务约34万余元。凶犯称入手前曾被伤者要挟宣判后,郑铭东以为量刑过重,当庭表示要上诉。他以为李某珂对此案的发作也存在过错,称李某珂不只“撬走”其女友,被撞破后还一度到他家中止要挟,要他三个月内分开广州。后又派人到其上班的公司,拍摄他的照片“探底”。郑铭东称他曾报警求助,但被警方以未发作实质要挟为由未予受理。“他在暗,我在明。我往常以至觉得侥幸,假如不是当初对他实施了伤害,说不定今天缺胳膊少腿的就是我。”郑铭东总结。当李某珂的代理律师表达伤者在事故中严重受创,“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并以此以为114万余元的赔偿过低时,郑铭东抢过话头,“有因才有果,他往常落得这样,是咎由自取”。郑铭东及李某珂双方均表示会上诉,涉事快递公司代理人则表示服从判决。 前来支持~~~~~~~~~~~~~~~~~~~ 不错哦喜欢 嘿嘿 藕是来打酱油滴... 支持!!!!!! 非常不错,感谢分享! 我表示压力很大 支持一下,期待更多东西 碉堡了! 嘻嘻不错支持一个 支持,赞 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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