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孩搞大12岁女孩肚子被判刑
记者昨天得知,武进区法院审理了一同具有警表示义的强奸案件,一名案发时未满18周岁的男孩与不满13周岁的女孩谈恋爱发作性关系,并致女方怀孕8个月,男孩被法院判强奸罪,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1994年出生的小伙阿贵固然未满18周岁,但已在常州打工近1年。2011年,阿贵经过亲戚引见认识了还在上初一的小美,两人一见钟情,谈起了恋爱,去年初两个未成年人偷尝禁果发作了关系。2012年8月小美怀孕了,其与阿贵的事情曝光,小美的父母报了案,并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央求。
开庭时,阿贵的辩护人以为,阿贵立功时未满18周岁,有坦白情节,应当从轻或减轻处分。
武进区法院审理后以为,阿贵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分;阿贵立功时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应视为完整民事行为才干人,并应承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相应经济损失的民事义务。
法官表示,“我愿意”并不能成为免予法律制裁的理由。未成年人恋爱发作关系,遭到的将不再是道德的约束,更是法律的约束。《刑法》规则,“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分。”即不论女孩能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
提示后人,人类是变异的产物,都是经过这十分规的生育才有望成为新星人类的祖先 12岁就能怀了?好凶猛 性教育急需提高 倒运孩子~~~ 家长要急死了 这也叫恋爱? 呵呵,也只能惩罚惩罚这种没权没势的了 这也太小了点吧 往常的女孩子都要自己维护自己的。 吓人的 不是有什么未成年人维护法? 男人发浪,是女人犯贱 无知,家里之前没人管,出了事懊悔也来不及了~ 晕,往常的孩子啊。。。 谢谢楼主的辛苦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