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律师回应传闻: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
娱乐讯 22日晚间,李天一案律师兰和在博客发布文章《李天一案中案》,对此前网络传言李天一父母李双江与梦鸽工作受其影响作出回应,称都是空穴来风。并强调,自己在法庭上强烈要求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已得到法院落实。以下为兰和博客全文:今日上午9点,李天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本律师作为其家庭法律顾问,在庭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向媒体澄清社会流言。
网上关于受李案的影响,梦鸽女士工作暂时被叫停,缺席相关演出,以及李双江先生工作变动等消息,均属空穴来风、子虚乌有。经梦鸽女士授权,特向各界强调,关乎李案及其家庭成员的任何传闻未经本人核实均属谣传。所有信息非经本律师统一发布,均为讹传。请理性分析,勿以讹传讹。
通过求证,庭前会议上律师们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此前,我一再强调要将此问题在法庭上明确且强烈提出,并一字不差清楚地写进庭审笔录。该问题得以落实,本人非常欣慰。如果上述事实一旦查实,有关人员诬告陷害罪责难逃。
在法庭外,记者问我关于人物身份问题。我的回答是,身份与权利无关,任何身份的人都享有同等的公民权。
不着急,一切才刚刚开始。
法律顾问:兰和
http://news.sohu.com/20130722/n382296857.shtml
据算哪天天一杀了人,也是被害人有意碰瓷吧?!丧尽天良的江湖律师,简直连禽兽都不如! 落实是啥含义?
记录庭审,还是退回补充调查?
为什么要把如此含糊的信息公之于众?
我不反对律师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但是,我反对利用技巧来误导公众舆论。 坚决支持还原事情真相,现在那些给李家泼脏水的还吵吵吗??? 法院怎么落实卖淫调查?法院没有侦查权。
法院为什么要接受调查的申请?身份与权利无关,任何身份的人都享有同等的公民权。 人在做,天在看,我们不急,但是不是有人着急就不知道了!
至于是否才开始,那是当然的,人民开始觉悟了!
说什么传闻空穴来风,完全是因为将案件压在黑箱操作才造成的。 为什么不将案件放在阳光下让民众监督法律公平执行呢? 无非还是企图搞些歪门邪道办案方法,把老百姓当傻子愚民任意摆弄。
这个律师一方面说要尊重未成年,一方面又发布信息干扰。
刑诉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尼玛继续扯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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