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名妇女迷信“大仙”被骗28.8万元
广西一团伙在儋州海口设局诈骗被判刑利用中老年妇女迷信的心理,广西陆川县一诈骗团伙在海南儋州和海口设局,谎称认识“大仙”能治病消灾,两人被骗28.8万元。近日,秀英区法院依法对四团伙成员作出判决。
2012年9月9日早晨,朱某、黎某(女)、罗某(女)伙同黄某(取保候审在逃)、“阿六”(身份不明,在逃)分乘两辆轿车窜至儋州市白马井镇伺机作案。见到被害人郑某(女,67岁,儋州人,退休职工)后,罗某假装询问郑某是否知道附近有一治病的“大仙”,郑某表示不知,黎某假装路过称认识该“大仙”,并以一同去寻找该“大仙”为名将被害人郑某骗上黄某所驾驶的车。在车上由黎某套问出郑某的基本情况。
朱某驾驶另一辆车与“阿六”先行赶到白马井大道镇政府宿舍,黎某、罗某、黄某与被害人郑某随后抵达该镇政府宿舍,黎某装作偶遇“阿六”,并称其是“大仙”的孙子。黎某用暗语将郑某的基本信息传递给“阿六”,“阿六”当面说出郑某的基本信息,谎称是“大仙”算出来的,并称“大仙”算出郑某家人将有灾难,需要用现金和首饰做法事化解,被害人郑某信以为真。郑某在白马井大道海岸置地工地对面路旁,将10万元现金与一枚戒指交给被告人。
诈骗得手后,五人驾车逃离现场,将赃款均分。郑某意识到自己被骗后,前往派出所报案。2012年10月18日上午,朱某、黎某、罗某、杨某伙同黄某利用同样的作案手法在海口市龙华区诈骗黄艳(化名,女,51岁,河南人,现住海口市龙华区)18.8万元现金。
2012年11月30日凌晨,海口秀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澄迈老城镇将朱某、黎某、罗某、黄某查获,从黄某身上缴获赃款36700元,发还被害人黄艳。同日下午,在广西玉林市公安局的配合下,杨某在广西陆川被查获。
近日,经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秀英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朱某、黎某、罗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0元;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从四位被告处查获的现金8360元、首饰等物品折抵作为赃款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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