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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临时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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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 19:11:55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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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佛山禅城区敦厚村一间面积不到15平方米的出租屋里,租住着一对30来岁的男女。在外人看来,他们俨然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男的白天在工地上班,女的在村口卖水果,时不时能见两人相依偎着去买菜逛街。就连他们自己,也把对方看成自己的另一半,手机通讯录上对对方的称呼都是“老公、老婆”。但事实上,他们只是一对搭伙又搭床的“临时夫妻”。两人在老家都已结婚,独自外出打工后难耐寂寞和对性的渴望,最终走到了一起。——《农民工“临时夫妻”为性之外多少无奈》(《羊城晚报》2013年8月29日A22版)

    一
    临时夫妻这个社会现象被正视,始自2013年3月12日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刘丽(誉称“最美中国洗脚妹”的农民工)在一次记者会上直言:“临时夫妻”在她身边已经很普遍,建议政府加以解决。对刘丽的冲击如她所言:“这一现象直接造成农村夫妻婚外恋增多,离婚率升高,也影响了下一代的教育。”

    媒体提供最原始的“临时夫妻”现象观察的人是女作家吴治平《中国乡村妇女生活调查:随州视角》(2008年)提出的,她写道:“‘临时夫妻’还是极个别现象,最大特点是不PK掉自己的配偶,而是以保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拆散原有家庭为道德底线。”但需要声明的是这一个说法,除了专业研究这一个课题的人有所接触之外,这类社会学调查书籍通常情形是叫好声多、销售并不可观,直接关系是某一个现象的观察只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群体,而超出这个群体的范围,其他人也只是猎奇性质的短暂一瞥。

    随之而来的是,2013年各地媒体一浪接一浪的媒体调查“临时夫妻”,最近的就是《羊城晚报》的“临时夫妻”新闻调查。通常所见诸媒体的这类调查性报道,法制新闻更多一些,围绕着临时夫妻这样的尴尬角色、身份、形象,经常会发生一些刑事案件;其它类型的媒体则是借助自己的新闻探索和新闻当事人讲述相关故事。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专家解读、民生建议这些东西。

    偷懒性质的媒体,在临时夫妻这个新闻选题的报道中,经常引用一个数据,即——“最近,有媒体报道,我国农民工中的‘临时夫妻’数量可能超过10万人。”这个说法的背景是2013年5月17日《环球时报》新闻《外媒称中国农民工“临时夫妻”人数或超十万》,而这家外媒就是2013年5月16日报道《中国农民工结成10多万“临时夫妻”》的《印度时报》。

    《环球时报》提供的信息里是一个模糊而笼统的数据——“据信已有10多万中国农民工结成‘临时夫妻’,其中包括许多将配偶留在家中独自外出打工的已婚农民工。……据统计,中国现有2.5亿农民工,其中80%介于21岁至50岁。专家说,选择再婚和露水夫妻的农民工数量有可能已超过10万。……”也就是说,这个数据的来源具体是哪位专家说的?未知。这个专家是怎么计算出自己的数据的?未知。

    二
    招聘网站大谷打工网2012年发布《新生代打工者婚恋交友、两性观念调查报告》显示,打工者普遍觉得“空虚寂寞冷”。这份超过1.8万人参与的调查显示,在已婚夫妇中有62%的人处于异地状态中。——新华社《农民工“临时夫妻”或达10多万》(2013年5月30日)

    临时夫妻现象背后则是真正的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精神上的寂寞和生理上的需求两者达成一个共鸣,最终让临时夫妻这件事落成。但通过可以查阅的新闻报道来看,在促使临时夫妻的诱因里,也还有一些原始元素,如原配夫妻是传统的包办或者夫妻情感不和构成的逃离婚姻所在地,最后在异地漂泊之中自然生成地一种全新情感模式,因此,在临时夫妻案卷里还有一宗罪:重婚罪的发生机率相当高。

    临时夫妻虽然前面有一个“临时”字样,所谓露水情缘,但它的实质是事实婚姻关系。婚姻法第三条里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和姘居也是有区别的,姘居根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的:“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以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但随着法律规章的完善,事实性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过了这个时间,事实婚姻这个说法已经失效。

    而事实婚姻则关系着重婚罪的定义,恰好临时夫妻给法理也造成了一定的困扰。但无论如何,临时夫妻对中国的婚姻法挑战是不争的,如第二条里的一夫一妻制、第三条里的禁止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四条里的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等等。

    它还挑战着中国固有的传统伦理制和情感守衡,可面对62%受访者的“空虚寂寞冷”和愈演愈烈的临时夫妻现象,又是无法扼制的。

    三
    城市化的建设一直是支配着进城务工人员的一股力量,城市可吸纳的人数终究还是有限的,偌大的一个中国那庞大的打工潮流就被拦腰截断,一部分人继续留守乡土,另一部分则漂泊异地他乡、在城市的巷道里穿梭不息……以及只要有需求农民工的地方出现。

    留守人员所担负的重担也并没有减轻,农务、长辈的照顾、抚育下一代的辛劳,这些重担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是可以松驰懈怠的。拼搏他乡的人也知道乡土渐渐贫乏,它的产出并不能适应这个所谓日新月异的时代潮流,需要通过在他乡的青春血汗换取一些物质资源去充裕那原本的匮乏、单调。

    不同的地方媒体关注的角度、研究的方向略有不同,以及所采访的对象也不同,但主体却是一致的,面对复杂的临时夫妻现象,是不是真的有一种可以治愈的灵药?

    一套80平方米的两居室里,竟然住了25个人,除了保留厨房与卫生间,房间和客厅全部摆满了上下铺床。这不是发生在城乡接合部地区,而是在北京东三环附近的高档公寓里。原本每月租金约8000元,靠出租床位竟然能达到每月2万元。(2013年7月15日《北京日报》)这篇关于群租的新闻报道,揭示了一个极其简单的生活成本元素,在面对工资薪水并不能跑赢GDP和CPI的时代里,拼居有时候也是一种极其无奈的举措。与之相应的制度空洞还有农村养老机制,没有成为临时夫妻的夫妻之中,留给乡土还有一个空巢家庭,同时老人也是老无所依。也有孩子教育问题,农民工子弟学校一直在政策与现实的灰色地带游离难定,把孩子带在身边抚养,经济成本是值得考虑的,但更明显的是有太多的人担负不起,而这个也给农村留下了另一个巨大的包袱留守儿童问题。同时还有求职机能问题、城市生活成本问题、劳动保障问题,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这也就给解决临时夫妻现象制造了一些巨大的难题,越过每一道坎,都不单是临时夫妻之间的关系人——的问题,更是全社会需要共同去担负的一个责任、道义、人性关怀的问题。

    四
    在最要紧的问题都没有得到回应的情况下,就会如同雅虎家话《“临时夫妻”道德与性福如何平衡?》(2013年93期)所罗列的一大堆问题。

    猎奇如果仅仅只是迷恋故事讲述,这样的故事我也有所见所闻的。乡中多有他乡辗转者,老一辈的打工者为了顾及家庭和财富创收的双重稳定,通常由男人打工、女人守家。女人在老家守住一个家真是极不容易的,农田里的活、圈栏里的牲畜、上学的娃娃、患病的老人以及那些在暗地里生长的欲望,让乡里的闲散光棍快活了起来。本土的一位杨姓光棍男人,常年在本乡本土打短工,每当他路过别人家的门口时,总会听人议论起:他又和哪个女人好了,在那儿一干就是一年,连一分钱都没要过。

    一位邻近的婶子离婚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准确的说,她是逃婚,后来再也没有回来。原来是她的丈夫——那位叔叔常年在外打工,每年所赚的钱也并不多,她受够了这种清贫而又有受不尽的窝囊气时,与相熟的人离家也打工去了。她的打工之路是从最寻常的服务员一路跌进红尘之中,只是她再也没有回来过。叔叔曾经去找过她,她已经与另一个相好的男人如胶似漆。卑微的男子汉尊严使的刚开始是求,最后求不回来的时候,冷淡的放弃了。而那一年,他们家的孩子才上小学三年级。

    精神情感里的孤寂,在打工的期间也曾遇到过很多,以恋爱的名义,只要你不去追求一个名份里的婚姻关系,没人刻意会去追问你的家庭关系,这只是另一种过日子的方式,如同浙江宁波《现代金报》2013年5月13日的报道《临时夫妻现状调查》结尾部分——住在一起谈不上感情,一起搭伙过日子罢了。这篇报道历史一个多月的采访,最终只是讲了三个故事,而那个引子——试图真实还原临时夫妻这一群体的生活状态,从而希望能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正视这个存在的问题,思考如何缓解或解决这个尴尬存在。

    换来的回应是什么呢?这就如同这次《羊城晚报》讲了两个故事之后,还有后续吗?我试图梳理的目的不是为了告诉读者们什么,而是想和读者们一起思考一点,考虑一下我们应该做点什么才好呢?假如那个政府还不能做出调整之前,是道德宽恕,还是去解决问题,又或也许因为我们自己的生存状态也恰好在这个灰色的地带里——就让自己随波逐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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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 19:12:17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临时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是否合法,是否收到道德的谴责?如果依照某些官员和领导的做法,这个问题根本不是问题。你看他们嫖娼都习以为常了,包小三都习以为常了,婚外恋都习以为常了。某些领导会说,你们他大惊小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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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 19:12:32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这问题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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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 19:12:46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社会存在有其必然的合理性,虽然违背了传统道德。如果让妓女合法化,可能可以部分解决这个问题,但是,靠妓女只能解决性压抑,心灵的慰藉是无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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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 19:12:57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切,很多正式夫妻还不也是搭伙过日子,有多少有真是感情的?
有些感情还不如人家临时夫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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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 16:39:2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收藏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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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3 14:05:5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哦  喜欢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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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1:32:2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行,有意义,我顶 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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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20:05:4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 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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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04:38:5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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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3:12:0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喜欢你的帖子 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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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04:21:07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这就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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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7 10:39:1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喜欢你的帖子 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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