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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网上求包养被骗奸值得同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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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0 08:46:33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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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被告人汪某在某求包养网站结识了13岁的被害人小琪(化名),汪某自称“严某,离异,单身,在北京做房地产生意”。在后来的QQ聊天过程中,汪某几次提出让小琪来北京找他,小琪均以身份证和户口本在父母处为由拒绝了。后小琪因考试失利与父母产生矛盾,产生了去北京读个好学校的念头,并求助于汪某。汪某随即以“已经为小琪找到一所好中学,让她尽快到北京办理相关事宜,并承诺每个月给其十万元人民币包养费”的谎言将小琪骗至北京,后将小琪带至宾馆内强奸。小琪假借购买食物之名外出报警,并带领民警将汪某抓获。(北京晚报9月18日)

  毫无疑问的是骗子汪某与未满14岁少女发生关系,无论双方是自愿,依法他都已经犯下了强奸罪,何况是被13岁少女报警抓获。不过这似乎并非此案的看点,毕竟现在连校长老师官员都时不时的打未成年少女甚至幼女的主意,前赴后继,不绝于耳。只是从北京这个案子中,报导说竟然还有所谓的“求包养网站”,而且在此受害少女与父母产生矛盾并离家出走前就已经经常涉足此网站并与所谓的“房地产”老板在网上眉来眼去,着实让人侧目。

  照讲时下的社会,国人对所谓的包养早已经司空见惯,甚至已经不能成为新闻看点了,几乎每一个落马贪官的背后都有着包养情妇的影子,更不用说那些半公开化、堂而皇之的富人包养二奶小三了,过去也屡屡有奇葩女子在网上“求包养”,情形之招摇、之张扬,几乎毫无愧色,据说那些讥校外一到周末排队的豪车也印证了此队伍中也不乏大学生的求包养身影。总之求包养似乎成了时尚,并不避诲,也能引轰动。倒是居然还有如此奇葩的“求包养网”网站,而且13岁未成年幼女也可以涉足期间,确实让我们长了见识。

  看来求包养快要成为一门热门职业了,就象此新闻中的冒充房地产老板的骗子,在求包养的专业网站中“承诺每个月给其十万元人民币包养费”的谎言将小琪骗至北京,要知道这个小琪才仅仅13岁,我且不说其小小年纪就混迹于求包养网站之动机,恐怕也不能说是好奇或者幼稚,至少其愿意去北京接受“每月10万元包养费”的行为来看,也不简单,只是发现包养费是圈套后,感受上当才选择报警。当然骗子被抓咎由自取,但这名13岁幼女就真的值得社会同情吗?我看未必。

  我只能说这个尚未成年的少女事实上在被骗前已经成了问题少女,至少对所谓的“求包养”行为并不排斥,还主动在这种显然是不良网站上有意识的结识“大老板”,可见其早就已经有了求包养的想法,等到与父母发生矛盾后,义无反顾的投入了所谓“大老板”的怀抱,只是不谙世事被江湖骗子玩弄了一把。但我们能想象这种女孩如果不赶快加强监护和教育,将来会走正道吗?反正我看不出。

  只是实在难以理解,为什么如今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包括少女卖淫、少女援交、少女“求包养”之类似的社会丑恶现象呢?物欲社会中出现形形色色的情色交易、情色现象并不奇怪,有需求就会有市场;问题是为什么很多尚属于受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女孩,也开始涉足期间?社会的负面影响固然是因素之一,但她们的父母呢?她们所在的学校呢?还有那些所谓的“求包养网站”为什么能存在呢?监管部门难道只监管查封那些大V来彰显正义吗?虽然这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质疑,但值得我们继续发出类似的疑问,毕竟之个13岁女孩在事件里受到的伤害很大部分责任是她自己,小小年纪竟然想到了靠有钱人包养来弄钱,这才更让人觉得可怕。

  有意思的是这个案子的检察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以还好这个骗子只是个一文不名的江湖人士,总算能以强奸罪从重判处了;换过去如果是那些久经考验的同志干的,检查官们一定会祭出“嫖宿幼女罪”敷衍了事。本应受到社会保护的幼女屡屡能成为社会焦点,恐怕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反思、应该汗颜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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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1 01:57:45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看不懂,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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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3 05:33:34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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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3 22:46:5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牛,双手赞成,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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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16:00:2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刚兴趣的朋友都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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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14:22:04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嘻嘻不错支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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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6 12:43:47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行,有意义,我顶 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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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7 11:05:2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牛,双手赞成,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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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7 19:12:5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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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7 23:16:3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牛,双手赞成,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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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8 15:09:1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嘻嘻不错支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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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9 07:01:5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辛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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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9 22:54:3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牛,双手赞成,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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