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检方以洗钱罪起诉陈水扁
台湾检方以洗钱罪起诉陈水扁台北地方检察署23日以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是洗钱共犯,依照涉嫌洗钱罪起诉陈水扁。与陈水扁夫妻相关的司法判决资料显示,在陈水扁担任当局领导人期间,陈敏薰于2004年以友人名义向吴淑珍行贿1000万元新台币的支票,从而“买”到台北101公司董事长的职位。吴淑珍再通过友人、胞兄的账户提现,后被依洗钱罪判刑定谳。但台湾高等法院在判决时认定,陈水扁也是洗钱共犯,因此要求检方重查。据悉,目前保外就医中的陈水扁在接受检方讯问时称,“是我老婆干的,我不知道”。吴淑珍则以健康不佳为由,拒绝接受检方讯问。台北地检署认定相关犯罪事实不争执,接受台湾高院“扁珍为洗钱罪共犯”的法律意见,于23日结束侦查提起公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