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爱伤痕 发表于 2015-3-4 21:00:37

银行承诺1000元存满24年得11万 到期仅付5300元

银行承诺1000元存满24年得11万 到期仅付5300元
24年前,凌先生在连云港灌南县某银行办理了一笔业务,当时银行宣城“称1000元存满24年最高可获111841.87元”,24年后取款时,却被告知本息合计仅有5304.85元。凌先生觉得银行没有信守当年的承诺,遂将银行告上法庭。灌南法院判决认为,凌先生关于银行应按当初承诺给付存款本息的上诉主张缺乏依据,银行应支付凌先生存款本息合计20164.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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