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会好 发表于 2013-3-24 00:26:18

郑州一女子楼顶拉条幅声讨警察老公包养小三

昨日,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金水公安分局家眷院内,一名女子站在7楼楼顶,拉出条幅,写着“包养小三,天理不容”等字样,并扔下传单,称老公是派出所民警。数小时后,该女子被民警劝下。  昨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金水公安分局家眷院内有人跳楼,并拉出条幅。  下午3时许,河南商报记者赶到事发地点,消防气垫布置在楼下,120急救车、119消防车排在路边,多名民警在现场维持次序。  在一栋7层居民楼的楼顶,一名中年女子坐在房檐一角,并从楼顶扯出一条条幅,上面写有“抛妻弃子,包养小三,天理不容”等字样。  据当时路过此处的一名男子称,跳楼女子当时还扔了许多传单,传单上写着:龙子湖派出所民警某某某丢弃妻子,包养小三。并配有一男子头像。  下午3点30分左右,经过丰产路派出所民警数小时的劝说,终于将跳楼女子劝下。  昨日下午5点左右,记者从丰产路派出所得知,跳楼女子姓张,今年40岁,因家庭琐事与丈夫产生纠葛,双方争论不下,女子一时气急欲寻短见。目前,该女子心情稳定。此外,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派出所了解到,他们单位的确有传单上的人。





散透 发表于 2013-3-24 00:26:39

家务事不宜用这种过激的办法处置。

牛仔 发表于 2013-3-24 00:27:20

这个老公有义务!

天笑蓝 发表于 2013-3-24 00:27:35

又是惊。。。

是焦点 发表于 2013-3-24 00:27:44

虚惊一场,凡事还是战争处置。

地狱狂龙 发表于 2013-3-24 00:27:53

此处需求线路改造 影响市容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郑州一女子楼顶拉条幅声讨警察老公包养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