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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女子楼顶拉条幅声讨警察老公包养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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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00:26:1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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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金水公安分局家眷院内,一名女子站在7楼楼顶,拉出条幅,写着“包养小三,天理不容”等字样,并扔下传单,称老公是派出所民警。数小时后,该女子被民警劝下。
  昨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金水公安分局家眷院内有人跳楼,并拉出条幅。
  下午3时许,河南商报记者赶到事发地点,消防气垫布置在楼下,120急救车、119消防车排在路边,多名民警在现场维持次序。
  在一栋7层居民楼的楼顶,一名中年女子坐在房檐一角,并从楼顶扯出一条条幅,上面写有“抛妻弃子,包养小三,天理不容”等字样。
  据当时路过此处的一名男子称,跳楼女子当时还扔了许多传单,传单上写着:龙子湖派出所民警某某某丢弃妻子,包养小三。并配有一男子头像。
  下午3点30分左右,经过丰产路派出所民警数小时的劝说,终于将跳楼女子劝下。
  昨日下午5点左右,记者从丰产路派出所得知,跳楼女子姓张,今年40岁,因家庭琐事与丈夫产生纠葛,双方争论不下,女子一时气急欲寻短见。目前,该女子心情稳定。此外,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派出所了解到,他们单位的确有传单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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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00:26:3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家务事不宜用这种过激的办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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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00:27:2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老公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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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00:27:35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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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00:27:44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虚惊一场,凡事还是战争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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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00:27:53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处需求线路改造 影响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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