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
和女友QQ视频裸聊留下截图,分手后进行勒索。2月22日,湖北人张某被乐清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作出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0元。说起勒索原因,张某说:“我快结婚了,身上只有1000元,所以就想了这个办法弄钱。” 张某今年27岁,是湖北人,在乐清打工。2010年7月,张某通过网络认识了比他大10岁的郑某。两人在网上聊了一段时间后,感觉很投缘,感情升温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有时,两人为寻求刺激在QQ视频里裸聊,而张某多动了点心眼,在郑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裸聊的镜头截图保存下来。 2011年3月,张某向郑某借了2.5万元。三个月后,郑某提出了分手。去年10月,手头拮据的张某又想起了好久没有联系的郑某,想再要钱。在QQ上,张某对她说:如果不借,就把不雅照发到网上,并将制作好的“乐清某中学女教师火爆视频照及艳照流出(附生活照及联系方式)”的网帖截图等内容发了过去。 迫于无奈,郑某只好答应。但思来想去,她还是报了警。 10月16日,张某在鹿城区一咖啡厅内被警方当场抓获。当被问及为何要敲诈勒索郑某时,张某回答,自己准备要正月结婚,而身上只有1000元,所以想办法弄点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