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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蓝图 粗线条勾勒后需细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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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6 21:48:14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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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户籍制度改革有了突破性进展。国办昨天对外公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户籍迁移实行分类政策,即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落户条件不同,落户难易程度不同。县级市落户比较容易,而直辖市的落户须“合理控制”。户籍制度改革有了突破性进展。放开户籍是许多人的渴望,然而户籍只是外衣,真正的不平等来源于与户籍相关的利益,如教育、医疗等方面。

  新闻背景:

  户籍改革地级市户口先放开 直辖市继续控制人口

      国办昨天对外公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户籍迁移实行分类政策,即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落户条件不同,落户难易程度不同。县级市落户比较容易,而直辖市的落户须“合理控制”。【详细

      观点:

  要户籍更要民生

  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大快人心。户口,这两个看似如此简单的汉字,曾经让多少人为其揪心,尤其是对于农村到城市务工的普通老百姓。因为没有本地户口,孩子上学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的杂费,甚至有钱都上不了一个正规的学校;因为没有本地户口,租房、买房都有很大的困难;因为没有本地户口,国家很多优惠政策都没法享受到;因为没有本地户口,在做工方面不知道要受多少限制,要吃多少亏,等等一些方面,都仅仅因为这个户口。【详细







户改的背后 如何拆除户籍樊篱

  曾几何时,多少农民背井离乡怀揣梦想执着地走进城市,城市在一边设障一边又离不开他们中逐步放开户籍的教条。而在经济的推动下,在需要人力资源全国范围内配置时,户口已不再是就业的硬性条件。实践总是孕育着创造,又总会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这在户籍问题上体现得如此鲜明。

  樊篱没了,有没有本地户口,获得的待遇逐渐相同了,社会也就更显生机与活力。因为,市场开始发挥它配置资源的效率和能力,便于“人往高处走”,更使各地域间的资金、技术、管理、文化发生流动,并由此带动整个社会发生深刻变革。无论是今日各地农村的新气象、新面貌,还是当代社会进入深刻转型,都与户籍樊篱由硬到软再到无分不开。【详细

  今后义务教育政策不与户口挂钩

  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对造成暂住人口学习、工作、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详细

  户籍改革:就业政策不与户口挂钩

  通知特别强调了农民工平等就业的权利,取得相同报酬的权利,强调保障他们的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甚至对于暂时还不能完全解决的农民工相关的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培训,通知也明确提到要妥善解决。

  户口的基本功能是登记功能,用于社会管理,这个功能还非常重要,仍然需要保留。但现在的问题是几十年以来,户口上附着了很多其他的功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都与户口挂钩。

  户籍上附着的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平等,这也是户籍政策目前存在的最突出的弊病之一。本来是人们自由流动在某地居住一段时间即成为这个地方的人,应该享受与其他人相等的公共服务,但是,目前基本做不到。

  通知将附着在户籍上的许多福利政策逐渐剥离,意味着,外来务工人员有稳定的居住场所,有固定的工作,配偶和子女都有资格落户之后,与户籍相关的根本上的问题将逐渐破解。【详细

     户籍改革 步子不妨迈的大一些



户籍改革 步子不妨迈的大一些

  户籍改革 不能满足于厘米推进

  故而,在改革户籍制度方面,仍有不少事情要做:一者,必须把那些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利益剥离开;二者,一定要科学合理地发展经济,没有经济基础的户籍改革,注定行之不远。对户籍改革而言,我们不能满足于厘米推进,而应迈开更大更快的步伐。一个值得玩味的细节是:这一纸通知,虽然是昨日发布,可文末落款却是“2011年2月26日”,时间上相差几乎一年,但愿这不是户籍改革进行缓慢的一种写照,而是相关人员的“工作失误”。【详细

  户籍改革如何冲破地方保护壁垒

  户籍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一道坚固壁垒,尽管改革开放几十年了,但受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及地方城市发展空间的约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无法得到实质性的进展,如何调整户籍制度下的利益格局,破除户籍制度背后的地方保护壁垒?这不仅仅需要地方政府具备对外开放的胆识和魄力,还需要有对内开放的勇气和使命感。【详细

      户籍改革是开始而不是结束

  因此,我们期待户籍改革能有进一步的发展,而不是用这份《通知》来完成交差。当然我们深知改革从不可能一步到位,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有在不断发展中的进步和调整才能达到改革的目的。所以,我们也更期望《通知》只是户籍改革的开始,是在路上。而这条路是没有终点的,尽快的实现障碍的跨越,为大城市的户籍改革的突破设立时间表,勾勒整个改革的方向和蓝图,是《通知》之后政府下一步要趁早考虑的事。【详细

  户籍变迁

  第一阶段

  1958年以前 自由迁徙期

  第二阶段

  1958-1978年 严格控制期

  第三阶段

  1978年以后 半开放期

  1980年10月确定对于迁移进行指标与政策的双重控制

  1984年国务院发文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镇落户

  1997年开始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

  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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