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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毁容案”将不公开审理 周岩将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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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19:47:0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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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4月23日上午,合肥“少女毁容案”将在合肥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陶某某提出的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罪。由于涉及该案的两人均属未成年,法院将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周岩将出现在庭审现场。 0.jpg


                         案发前的周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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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伤后的周岩
        4月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将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陶某某提出的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罪。由于涉及该案的两人均属未成年,法院将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周岩将出现在庭审现场。
        据指控,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某某(男,1995年4月1日生,合肥市某学院学生)因追求被害人周岩(系陶某某初中同学)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周岩家中,将事先准备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机燃油泼在周岩身上并点燃,致使周岩面部、颈部等多处烧伤。周岩家人闻讯赶来后将火扑灭,随即周岩被送至安医一附院烧伤科救治。事后,周岩被鉴定为重伤。公诉机关认为,陶某某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几天前,周岩的家人向包河区法院提交了申请,希望此案能公开审理。昨天,记者了解到,目前包河区法院已经拒绝了周岩父亲的申请,该案一审将不公开开庭审理。
        同时,记者还从周岩家人处了解到,作为被害人的周岩,庭审时也将出现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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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19:47:2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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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19:47:2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人家爹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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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19:47:35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好爹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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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19:47:45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何处无芳草!害人害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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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19:47:5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加上一群网友群刷陶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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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19:47:5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周岩不是官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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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19:48:3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没个NB爹的人以后别JB到处得瑟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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