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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安徽合肥,上午9点30分,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高校抛尸案”。被告人邢柯因犯绑架罪、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受害者家属38万余元。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邢柯不时用手抬抬眼镜,缓解紧张的情绪。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邢柯在大学就读期间,因赌球输钱等原因欠有债务,遂产生绑架他人勒索钱财的恶念。2011年11月5日晚10时许,在乘火车从合肥到六安途中,被告人邢柯遇见被害人肖某某,将其绑架,并用绳子勒肖某某颈部致肖死亡。作案后,被告人邢柯用被害人手机拍摄了照片,准备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财17万元,并将装有尸体的行李箱运至合肥其租住的宿舍。2011年11月16日,被告人邢柯被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肖某某系颈部受压迫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被告人邢柯被法警带到庭审现场。 2011年11月6日零时许,被害人肖某某乘坐的火车到达六安火车站。下火车后,肖某请同乘该火车的邢柯帮自己拎一下行李,随后两人一起出了火车站。在聊天过程中,邢柯了解到肖某家境较好,自己家境一般,在外面还欠了一笔债,遂决定将肖某控制住,向其家人勒索。这时正好肖某的手机快没电了,邢柯便邀请王燕到自己家中充电,王燕随即答应。两人到邢柯家中后,邢柯乘其不备将王燕勒死,并将其尸体藏匿于家中的行李箱。被害人姐姐。 年纪轻轻,就做出如此惨绝人寰的事情,实在是太让人唏嘘了。而看到这样的新闻同时,我们也在思考是怎样的环境让孩子走上了这样一条不归路,是家庭教育的疏忽,还是学校教育的疏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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