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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桥遭游轮撞击续:船高超申报通航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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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5 12:48:35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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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消息:造价2.8亿元的五星游轮“明珠七号”,前日撞上温州大桥,造成游轮顶部烟囱折断,大桥或有受损。虽然官方未给出最终事故原因,但相关部门确认,当时游轮的实际高度超过37米,超过温州大桥北航道桥的最大通航高度3米还多,这一高度大于向海事部门申报通航时的高度。  目前,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已成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和技术检测等4个组,追查事故原因,保障温州大桥通行。
  五星游轮撞击温州大桥
  前天是“明珠七号”首次下水的日子,定于当日,从乐清市七里港码头,到达温州市区,今后将长期停靠市区郭公山码头。
  横跨在瓯江上的温州大桥,是“明珠七号”此次行程的必经之路。前日9时50分许,温州明珠游艇有限公司委托温州港引航中心,派出四艘拖轮,引航“明珠七号”通过温州大桥北航道桥主通航孔时,船体尾部顶端的烟囱撞上温州大桥。
  据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总工程师杨涛说,在温州大桥设置的监控视频内,撞击发生时,桥上的斜拉索出现明显抖动。
  之后,“明珠七号”继续前行,游轮烟囱部位则刮擦着温州大桥斜拉桥箱梁跨中部位前进,直至扭曲变形,造成桥板下部混泥土局部破损。
  昨日,在现场勘测的杨涛说,大桥梁板有明显撞痕,受损范围侧面宽约3米,高约2.5米,有混凝土局部脱落,钢筋外露现象,横系梁边角剐损,贯穿整个梁底。
  事发后,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启动了应急预案,封闭了温州往台州方向靠近撞击点的紧急停车道,并进行了限速;同时禁行大型、超载货车。
  目前,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已成立“5.23”游轮撞击大桥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海事、港航、交投集团、公路处、交通质监、交通设计院等多部门组成,下设事故调查、技术检测、通行保障、新闻信息等4个组。
  昨日,温州市相关部门会同浙江省高速规划设计研究院几位专家,正对温州大桥受损情况,检测评估。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郑放平说,检测初步结果将于5月25日24时前对外公布,届时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需要封道、维修等下一步措施。
  船体实际高度超过通航净空高度
  如果按照温州港引航中心提供的船高数据,此次事故不可能发生。
  温州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金志斌告诉记者,温州港引航中心申请通航时,称船体高度为30米,当日“明珠七号”的实际吃水量是2.5米,加上当时的潮位离最高潮位还有1米多的距离,按照温州大桥北航道桥主通航孔实际31.3米的通航净空高度,船体通过温州大桥没有问题,还有4米多的富余高度。
  但是“明珠七号”却撞上了温州大桥。
  金志斌说,昨日,他们在现场检测发现,船体的实际高度应该有37米多。金志斌告诉记者,接下来,他们将对造成船高数据差异的原因展开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他认为,申报方应该对申报的数据负责。
  中国网络电视台报道称,昨日上午,网络新闻联播记者联系了温州明珠游艇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卢姓副总表示,事发邮轮的高度约30米。在实际建设中,为了美观,就在游艇的顶部加了高约3米的烟囱。而这一行为并没有向当地的海事部门报告。
  本网记者曾试图就此事,向温州明珠游艇有限公司核实,但温州明珠游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斌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徐斌在早前媒体报道中的另一重身份,是“明珠七号”新闻发言人。
  “明珠七号”江面上的违章建筑?
  此次事故发生后,“明珠七号”的相关信息,被热心的市民所探究。
  “明珠七号” 由温州明珠游艇有限公司投资2.8亿元,耗时28个月建造完成,是一种无动力装置的矩形平底船,属非自航船餐饮趸船,将固定在岸边、码头,做餐饮用途,船长158米、型宽30米,设有休闲甲板、客房、商场、餐饮、酒吧等,可同时容纳1000多人旅游观光、住宿、就餐、娱乐等。
  而其今后将长期停靠在温州市区郭公山码头的事实,刺激了很多市民的神经。部分市民在网上发表文章认为,“明珠七号”说好听点是船,说白了就是一个违章建筑。
  从2010年开始,温州开始了“大拆违”工作,到后来的“违必拆六先拆”,温州市民早已对“违章”极度敏感。
  记者了解到,“明珠七号”停靠郭公山码头的审批权限在温州市港航管理局。该局办公室副主任张文告诉记者,早在2006年,该局就批准了“明珠七号”的岸线使用许可。“明珠七号”项目于2005年的香港港澳·浙江周温州投资环境暨招商引资推介会上确定,经温州市发改委批准立项,作为当时温州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一号重点工程”。
  张文说,当时对“明珠七号”的岸线使用许可,没有时间上的限制,意味着,“明珠七号”可以无限期的停靠在郭公山码头,但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当城市功能规划调整,郭公山码头作为旅游观光的功能定位发生改变,“明珠七号”也要移往他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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