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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次对儿童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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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5 16:30:3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居然有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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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5 16:30:3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它这个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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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5 16:30:13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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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jpg 韩国《中央日报》5月23日报道,韩国法务部21日召开会议,一致通过了对4名儿童实施性暴力罪犯朴某下达性冲动药物治疗命令。该罪犯将成为自2011年7月韩国实施《性暴力犯罪者的性冲动药物治疗相关法律》以来首例“化学阉割”适用对象。

  据韩国法务部的数据显示,朴某自1984年至2002年间,在汉城仁川等地先后4次对4名未满13岁的女孩实行性暴力或性侵犯。他出狱后每2—3个月就再次对儿童性罪犯,已经服刑

  近20年。精神鉴定结果判定其为少儿性嗜好症患者,被判处为化学阉割适用对象。朴某将于5月23日接受首次药物治疗,随后每三个月接受一次药物注射。

  报道称,韩国现行法律规定,化学阉割仅适用于对未满16岁儿童进行性暴力的徒刑或被宣判治疗监护、保护监护的19岁以上患有性倒错症的罪犯且有可能再犯的情况。这种方法不是简单的抑制勃起,而是通过调节男性荷尔蒙(**激素)机制来抑制**的治疗方法。

  报道指出,化学阉割不同于物理性阉割,且该治疗方法不是将性罪犯仅视为罪犯,还将其视为患者,因此会对其进行心理治疗和认知治疗。该方法目前正在美国和欧洲的许多国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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