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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余名深圳聘任制公务员参加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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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21:16:49 |浙江|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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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双轨制有望在深圳率先打破。
7月4日,深圳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表示2012年深圳将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保障公务员退休待遇,促进人员合理流动。
目前,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存在着双轨制: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退休后由财政拨款支付退休金;企业职工则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退休后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领取养老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深圳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正从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到委任制公务员逐步推进。目前,深圳市1800余名聘任制公务员及2010年7月13日起新进深圳市事业单位并受聘于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一律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聘任制公务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18%,其中单位缴10%,个人缴8%;单位再缴纳1%缴费工资购买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考核合格的,由财政每月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交职业年金,待退休后领取,缴交比例暂定为8%。
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员,个人按工资的8%缴交养老保险,政府按13%的比例缴交。政府为个人储备职业年金,标准为月工资总额的8%,若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超过部分按9%缴交。
2012年5月,深圳市人社局局长王敏接受《晶报》采访时表示,在几个参数大致确定的情况下,(改革后的事业单位职员养老金)和现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当。
晶报》6月29日报道称,王敏透露,深圳下一步将向国家争取委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办法。报道称,具体而言,财政缴交职业年金,弥补社会保险的不足,又将职业年金与公务员奖惩情况挂钩;对于仍在位且未到退休年龄的,财政对其改革前工作年限补缴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再整体过渡实施新制度,并使待遇水平大体相当。
率先参加改革的聘任制公务员是否是公务员中的“二等公民”?据《南方日报》早前报道,深圳的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在待遇、晋升、发展空间等方面完全统一,差别主要体现在,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同时政府为其缴交职业年金。聘任制公务员中途离开机关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可以随之转移,使公务员流通的渠道更为畅通。
从2010年起,所有新进入深圳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目前,深圳现有4.4万名公务员,其中聘任制公务员1800余名,约占总数的4%。
人们曾寄望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能打破养老金双轨制,但《社会保险法》只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截至目前,国务院尚未出台有关办法。
不过,2012年6月27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明确表示,要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京华时报》报道引述一位接近人社部的薪酬研究机构研究员称,此前我国曾在山西的5个城市试点公务员养老保险体系。全国性的新政应该在山西试点成功后逐步推出,预计最早也要在“十二五”末期才能出台。同时,新政出台后,估计也会设置5年左右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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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21:17:0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是聘任制的,改革力度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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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21:17:1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比委任制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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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21:17:2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聘任制,无编制,同工不同酬,职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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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21:17:35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工人为养老金缴费,公务员就一分钱都唔使交,养老金发放公务员又比企业工人高几档,你妈甘算么野制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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