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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房妹”:郑州房管局何以颠三倒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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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6:36:15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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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微博爆料郑州市二七区原房管局局长翟振峰的女儿有11套经适房,翟振峰回应称是其妻子做生意的合法所得。昨天,爆料人继续爆料翟女有两个户口,记者依据爆料人提供的信息,从权威部门查询确认属实。翟振峰未对此事作出回应。(2012,12,30“京华时报”《郑州“房妹”有两个户口信息购房行为在其父任内》)

不论是此前人们称谓11套房的具有者为“女房爷”,还是有人往常改口称之为“房妹”,反正这事闹大了。而且在持续发酵中,这事近乎虚无缥缈。

当有人曝料时,郑州房管局来了个承认,说不是经适房;接着又说,“被告发业主与该局指导没有任何亲戚关系,更不是直系亲属”;当有人请求举证“11套房产均非经适房”的说法时,郑州市房管局发微博称,“因该业主置办的为商品住房和商业效劳用房,未经受权,尚不能发布业主姓名和其他信息。如有其他信息热心网友能够继续向有关部门提供和告发”,竟有拒绝举证之嫌。

但接下来的事态展开,却令人大跌眼镜。到了往常,不但有微博爆料称业主系郑州市二七区原房管局局长翟振峰的女儿,有11套经适房,房子是在他的任内购得,而且说翟女竟有两个户口……。而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有图有真相”或“有字有真相”、证据确凿。

令人奇特的是,为啥曝料者所说的,与郑州房管局所“分辩”的,竟如此大相径庭?其实答案很简单,那是由于郑州房管局对最初曝料时“昨日(1227)下午,河南商报记者联络上@香港成报河南办事处,他称自己是香港成报记者,微博也是他发的,他手中控制了很多资料,有些还需求核实。资料在慢慢向外发布,之所以没有一次性全部发布,是担忧那样可能会被立刻删帖,再发就不好发了。他说,之前曾经向一些部门和机构求证,对方控制的比自己知道的还多”这样的内容,当成了“耳边风”,当成了“子虚乌有”。
假如再往下说,那就是他们完整忽视了网民“人肉”的功夫和力气,忽视了曝料者和网民“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计和自信心。

郑州房管局缘何如此闭着眼睛说瞎话?缘何如此头头是道?于我看来,是上了一个“套”,那就是上了“一句谎言得用一百句来圆”的“套”,而且是一个哪怕用一百句谎言,也圆不了第一句谎言的“套”。

事到往常,我们不得不有这么一个疑问,那就是郑州房管局何以如此头头是道?假如该局是由于念着翟振峰曾经是“老指导”,想来一个“官官相护”,想在“组织表态”的套路中,让翟振峰能轻松过关,似乎还能够了解,由于这是常套。但反过来人们或许会问,翟振峰是翟振峰,他犯了事与郑州房管局何干?家丑不可外扬?似乎也不可了解。于是人们是不是能够进一步追问一下,是不是怕翟振峰女儿的11套房,会翻开另一个比这还大的“口子”?是不是诸如“房妹”之类的事,在郑州房管局的“辖区”内,还另有其人?看起来,只需这个缘由,才能够了解“头头是道”的缘由了。

固然我在这里不过是一个推断,但基于曝料方、网民与郑州房管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我们是不是得请出一个“娘舅”(家乡有一个习俗,假如某一个家里发作了严重事情,如分家分财富等,必得有舅舅出面做“判官”)?而这个“娘舅”,该是郑州房管局的上一级或纪检部门吧?

想给“房妹”以及他的老子翟振峰给一个说法吗?想给曝料者和网民一个交代吗?“娘舅”请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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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6:36:3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娘舅”请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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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6:36:3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忽视了曝料者和网民“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计和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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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6:36:53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各种借口脱口而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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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6:37:0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而这个“娘舅”,该是郑州房管局的上一级或纪检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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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6:37:1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忽视了曝料者和网民“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计和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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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6:37:2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请事实证明各借口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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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6:37:2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彻查肯定是一窝案,房管局还有多人有多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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