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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不住车致追尾”多因未履行减速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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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4:07:1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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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相关担任人日前就“闯黄灯扣分”争议表示,网友反映的“刹不住车招致追尾”的状况,很多是没有实行减速缓行、停车让行的义务构成的。官方还称各地应依据各自的经济展开水平、机动车数量、交通流量等状况决议能否设置倒计时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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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问一:黄灯的功用变了吗?
  网友:抢黄灯也罚,闯红灯也罚,是不是就没有黄灯存在的必要了?
  公安部相关担任人表示,当黄灯亮起时,只需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曾经越过中止线的,车辆能够继续通行,不应当认定为抢黄灯。未越过中止线的车辆要中止通行。往常把红黄灯都视为“闯”,是不科学的,不契合交通讯号灯的设置初衷。
  疑问二:处分“抢黄灯”易致追尾事故?
  网友:正常行驶,前车见黄灯一脚急刹,我给他撞进来一个车身……
  公安部相关担任人以为,机动车行至交叉路口或者人行横道之前,就应该实行减速缓行、停车让行的义务。网友反映的“刹不住车招致追尾”的状况,很多都是没有实行上述义务的违规行为。
  疑问三:倒计时信号灯能否推行?
  网友:我觉得有些中央倒计时提示挺人性化的,推行开来多好啊!
  公安部相关担任人引见,能否设置或者改建倒计时信号灯,各地应依据各自的经济展开水平、机动车数量、交通流量等状况决议。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用、不时改进。
  疑问四:为何各地“抢黄灯”处分不一?
  网友:看微博上有的中央表示不处分有的中央又要处分,到底怎样回事啊?
  公安部相关担任人以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在全国具有普适性,各地也应该依照同一规范贯彻实施,因而,各地关于抢黄灯的处分也应该是分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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