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99|回复: 11

想不通网友认识几天就开房,警察叔叔,那叫约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5 11:18:33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
0.jpg 1月9日,南京沿江公安分局西厂门派出所民警戚信福发出一条微博,内容与到宾馆检查登记住宿人员有关。
“今天下午,到某宾馆检查登记住宿人员,发现一名86年出生的男子与一名92年出生的女子在一个房间,我问男子,女的叫什么名字,男的说叫什么小琴,与女子登记的名字不符,问女子,也不知道男子叫什么,原来,他(她)一个是苏北人,一个是六合人,网上才认识月余,今天相约就开了房。”
昨天下午,“@新华七村社区民警”名下,已找不到这条微博。记者通过网友们的截图,才看到这些内容。
微博中,未对两名年轻人的关系作出说明。以致引来网友们发问:“哪部法律明确规定了中国人必须认识多少天才能开房啊?”“告诉你,民警执法都是合法的。”戚信福作出回应。
很快,这条100多字的微博及其之后的回应,把戚信福卷入一场风波。“自以为是”“法盲”,有网友这样评价他。
回应
语言表达上有误
昨天下午,南京沿江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戚信福是在忙完一天工作后,回家发了这条微博。内容是一次例行检查的情况。“经调查,那对年轻人并没有违法行为。但戚信福还是出于对年轻人的保护,通知了女方家人,将她带走。他的初衷是好的,是要提醒大家网上交往要慎重。”
另外,戚信福解释,“民警执法都是合法的”在表达上有误,他实际是想说“民警是依法办事的”。这名工作人员说,出现这个差错后,戚信福也很内疚。“他没想到这么一句不准确的话,会带来那么大的不良影响。今后,他会严格要求自己。”
有人认为,尽管是为年轻人考虑,但戚信福的做法欠妥,毕竟当事人都已成年。也有人发微博力挺戚信福,“虽然你后来有些言论不够合适,但在那件事情的处理上做得很好!希望你能坚持做一个负责任的警察……加油!”
     更让人无语的是,在明知别人没有违法的情况下,这名警察还通知女孩子家长领人,要知道,这名女子业已成年,警察即便是好意是否也有些“父爱泛滥”呢?为何不尊重下当事人的意愿呢?对公权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该警察这种做法既有权力越界之嫌,也丝毫没将当事人的隐私放在眼里,这也是侦查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惯性使然。
  法治体现在立法、执法的每个细节中,执法者应带头守法。“警察查房”,也应在法律的框架下,有严格的程序和确实的必要性,不能想查谁就查谁、想怎么查就怎么查。网友贸然开房并不可怕,那是人家自己的选择,可怕的是警察无端无程序地查房,使得权利被随意践踏。
1.jpg
2.jpg
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20:0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应该管管,不然全社会都成约炮了,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20:1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打击滥用职权者!这等于一个厨师爱好刷马桶一样让人反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20:17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管他鸟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20:25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管理没事关我进小黑屋玩,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20:33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严格要求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20:4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隐私、自由不过是个传说,活着就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20:5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是他嫉妒心理,自己约不到炮,就阻止别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20:5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4个字“嫉妒生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21:07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再这样下去,谁都别想,日,处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21:15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例行检查因为他是jc,通知家人因为他是一个父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5 11:21:24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你的孩子,你还会这样说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138062777@qq.com, 本站联系电话18068600008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苏ICP备13046618号-18

在本版发帖
关注公众号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