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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局长涉嫌强奸女下属!这回可能有点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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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5 19:46:4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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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官员强奸女下属的新闻,近日来频频在媒体上曝光。10月5日晚,广东雷州市附城镇党委书记陈华说借着酒兴,将才分配到附城镇党政办公室工作年轻女同事强奸。事后,受害者向湛江市报警。警方经过DNA鉴定确认后,展开立案调查,结果不得而知。10月19日,四川蓬安县安监局女公务员陈佳,举报该县残联理事长在她酒醉后对其实施强奸。目前,此案正在法院审理。10月27日1,鹤山市公安机关110总台接事主阿强(化名)报警称,其老婆小芳(化名)在宿舍楼内遭鹤山市桃源镇副书记张志青强奸,张因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林林总总,类似的案子还有好几起。这些官员对女下属石榴裙下似乎有特别嗜好,什么党纪国法?早已抛到九霄云外!

  仿佛是日日翻新的主题。昨天,又一则爆炸性的消息在东莞传播:虎门交通分局局长黄平涉嫌强奸女下属被抓了。据广州日报在12月24日报道,该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黄平的确因为涉嫌强奸女下属,在12月6日就已经被批准逮捕了。当了10多年交通分局局长的黄平,虽已年近50岁,却显得年轻而又帅气。知情人称,局长大人跟这名女下属有染已经好多年,而且两人的关系,局里的一些同事也知道。丑闻曝光,完全出于偶然。这名女下属结婚7年,一直未能怀孕;11月初时,女下属的丈夫突然发现妻子肚子大了,去医院检查竟然已怀孕7个月。逼问之下,女下属无奈讲出了她和黄平有染的情况。

  强奸是说一方利用暴力或者威胁等手段,逼迫另一方强行发生性关系,需要负刑事责任;通奸是指两个人自愿发生性关系,应当受到道德谴责。从这篇报道中,笔者悟性不高,是读不出局长有涉嫌强奸女下属的片言只字,却读到背后可能的曲曲折折故事。到底有什么隐情?只好等待官方的下文分解。

  石榴裙下,风光无限;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功名利禄,都是身外之物,家庭责任也是人性的枷锁。快活一刻是一刻,哪管身后洪水涛天!能够在仕途上潇洒浪漫走一回,才不算白活。我等草民算是服了!文/郑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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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5 19:47:19 |浙江| 显示全部楼层
我等草民算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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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5 19:48:14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局里的一些同事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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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5 19:49:0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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