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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电 (李东艳 徐欣) 40多岁的张岚怎样也没想到经人引见自己在与一男子相亲见面的第一天,竟被该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强奸了。5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以强奸罪判处强奸张岚的被告人韩军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
韩军家住江苏新沂某镇,生活固然不用愁,可近40了仍没有成家。为处置自己的“头号大事”,他便四处托人帮自己引见对象。2011年7月初的一 天,“贵人”终于呈现了,另一个村庄的蔡伟通知韩军,能够为他引见个女的相亲见面。忽然撞到桃花运,韩军自是喜不自禁。而蔡伟口中所说的见面对象就是40 岁露头的张岚,由于是独身,张岚也不时想找个伴,听说韩军家里有楼房,于是就允许了与韩军见面。
同年7月6日上午,韩军与张岚在蔡伟家中见了面。之后,经蔡伟布置,韩军二人到东面一间房屋聊天,不料进屋后还没应酬上几句话,韩军就开端入手 动脚起来。“你这个人怎样这样?”张岚随即予以了对立,并恼怒的欲分开蔡伟家。见张岚请求分开,韩军称其就住在左近不远,能够带张岚去家里看看。就在张岚 犹疑间,蔡伟也劝其无妨去看个究竟。一想自己自身也没什么事,又是大白天,就没多想便允许了下来。
随后,韩军驾驶着摩托车载着张岚分开,当行至新沂市某个小树木坡地处时,见四下无人,韩军停下车子,请求与张岚发作性关系,遭到张岚拒绝。此时,韩军曾经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他谎称自己哥哥是社会流氓,让张岚当心为好,就在张岚惧怕间强行将其奸污。
事后,张岚打电话报了警。韩军由于惧怕遭到法律制裁,不时潜逃在外,直到2012年8月底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韩军违犯妇女意志,采取言语要挟等伎俩强行与之发作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韩军当庭表示自愿认罪,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分。综上,分离细致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完)
(原标题:40岁女子“相亲”第一天见面遭男方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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