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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人间孙立霞照片 国色天香大美女(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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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12:24:04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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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知名夜总会“天上人间”歌舞厅营业部副总经理孙立霞照片流出,竟然是个国色天香的大美女,有图有真相。孙丽霞年仅24岁,曾多次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从中获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6日发布消息称,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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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一张天上人间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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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小姐揭露M Y罪状 称提成很高
孙立霞现年24岁,据其供述,2008年3月,她到“天上人间”俱乐部应聘,2009年初被任命为营业部副总经理,职责是为客人预订包房、介绍陪侍小姐与客人喝酒、唱歌。
嫖客陈某称,他在“天上人间”消费时认识了化名为“孙阅庭”的孙立霞,并互留电话,其后他再到“天上人间”时,均通过孙订房间、安排陪侍小姐。2009年11月,他请朋友到“天上人间”唱歌,结账离开时,找到孙立霞说,想把陪侍小姐带走,对方也明白是让该女子与其发生性关系,双方谈好价格是3000元。陈某与这名22岁的女子王某发生性关系后,给了王某3000元,王某将其中的1000元作为提成给了孙立霞。
女子单某曾在2009年到“天上人间”俱乐部从事有偿陪侍,不久离职。但离职后,孙立霞还打电话给其介绍嫖客。去年4月,孙分别以5000元、3000元的价格介绍单某在长沙宾馆、香江戴斯酒店进行M YP C活动,孙从中获利3000元。
孙丽霞顽强否认

孙立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辩称其并未介绍卖淫,而是介绍双方交男女朋友。其辩护人的意见称,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缺乏具体的交易时间、地点,系“抽象性”指控,且没有嫖娼男子的证言佐证,故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

法院根据全案证据及查明的事实,明确了孙立霞介绍卖淫的时间、地点、人员、交易金额等事项。法院认为,孙立霞辩护人的意见无事实依据,不予采纳。法院还认为,其介绍卖淫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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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12:25:13 |浙江| 显示全部楼层
唉!就拿失足妇女出气!妈勒戈壁的!那么多当官的去嫖!也没看着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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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12:25:3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长的都那么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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