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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山东一运送药品的救援车队经过连霍高速豫陕收费处时,遭遇河南高速管理收费站的阻拦,被告知不交纳过路费不予放行,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惹起社会关注。23日,河南省高速公路方面解释:救灾车辆能够免费通行河南高速,但需求提早办理相关手续。(2013年4月23日《中国新闻网》) 4.20大地震,是一次大的灾难。在灾难面前,我们每一个国人都想为这次灾难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只需是对灾难有辅佐的事情,每一个部门都开启了绿色通道。国难面前,我们应该齐心协力,共渡难关。 山东运送药品的救援车队,被连霍高速豫陕收费站阻拦,被告知不交纳过路费不予放行。在此,笔者想问,收费人员难道不知道4.20地震吗,难道不知道这批药品是去救灾吗,难道不知道阻拦救灾车辆是违法的吗? 收费站是收取社会车辆的通行费,是收取非执行公务车辆的通行费,关于那些执行公务以及救援救灾的车辆,是必需先行放行的,是不允许收取通行费的,这是收费站人员所必需知道的。 收费站人员明知是运送药品的救援车队,却仍旧坚持先交纳过路费,然后才干通行。这阐明,收费站人员对灾区灾民生命的漠视,是间接的杀人凶手,同时,收费站收取救援车队的通行费,曾经有发国难财的嫌疑。对此,相关部门应该清查相关义务人的法律义务。 “救灾车辆能够免费通行河南高速,但需求提早办理相关手续。”这显然是逃脱法律清查的托词。灾难是不可预知的,救援是紧急的。多挣取一分钟,就意味着多救一个人的生命。时间就是生命,救灾车辆在紧急关头,又怎样可能有时间去办理相关手续呢?救援车辆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可能挽救一个生命。 笔者以为,在当前国难当头之际,对那些阻挠救援车辆通行的人员,必需严惩不贷,绝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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