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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陆“双非”孕妇赴港生子事件,我们应该了解的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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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6:1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气愤!!!!!!现在全靠赚大陆人的钱,还这么嘴硬!
如果我们不去自由行,你们吃什么?!我们不去购物,你们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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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6:2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大陆人比香港人有钱了,他们心里不平衡啦!!自由行是大陆人扶贫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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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6:39 |浙江| 显示全部楼层
x香港的年轻人 都是没头没脑的见怪莫怪!!!


         就是妒忌心有点强,眼睛有点红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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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5:4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取消自由行,这些王八蛋估计多数要揸"兜"了.   断它东江水,去饮咸水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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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5:5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医疗水平还不如大陆呢,,,,去香港生,还不是为了捞个港人的身份。。。。这么不喜欢当中国人,移民去国外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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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6:03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侮辱性的画面和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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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6:1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反思的问题觉得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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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4:5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讲法治社会?

那个那个什么老话说的,,,

替人抬脚都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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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5:0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总是大陆人、香港人?
其实大家都是同一肤色的,要这么计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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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5:0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香港极右翼分子,只懂索取不知付出,自私自利,唯利是图。

大陆人向他们大把撒钱,他们就开心,大陆人向他们讨杯水喝,他们会像恶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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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5:15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也有人赚到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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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5:34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部分时候觉得香港人就是香港人 很单纯的一个字眼

但只要一旦发生大陆人跟香港人的摩擦   

香港人就变得尖酸刻薄 好像人家杀他全家一样  是不是你们太自由了?需要来一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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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3:07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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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网络上充斥着大陆“双非”孕妇赴港生子引发的各种抗议、吐槽、谩骂、非议等等,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
近日一群香港网民,自发性捐款在苹果日报刊登的全版广告,运用了侮辱性的画面和字眼来形容内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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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网站也有报道,但为了尽量不引起大陆网友的愤慨,图片用了和谐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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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论事地说,“双非”孕妇赴港生子的确不太厚道,摆明了就是想占便宜的,稍微有点骨气的人,都会对这种行为不齿。但是———————————,这种行为在香港是合法的!!!尤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是香港人当年自己强硬地争取回来的。事情的起因,还得从当年的“庄丰源案”说起。
庄丰源的祖父庄曜诚在1978年从中国内地来到香港定居,其子庄纪炎及媳妇均于广东省汕尾市居住,一直未获香港居留权。1997年9月29日,庄纪炎夫妇持双程证来到香港探亲期间诞下庄丰源,同年11月庄氏父母返回内地,庄丰源则留在香港与祖父母同住。按当时的香港《入境条例》,庄丰源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属非法留港,故1999年4月入境事务处发信提醒庄曜诚指庄丰源没有居港权并将被遣返。庄曜诚不满,遂代表庄丰源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诉讼。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庄丰源一方胜诉,指《入境条例》相关条文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依据为《基本法》第24条(一)所定义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故庄丰源是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政府不服判决,上诉法庭维持原判,最后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2001年7月20日终审法院五位法官一致维持原判。
虽然当时社会有舆论要求香港政府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释法(1999年6月人大常委曾就有关争议进行释法),但香港政府最终未有进行。其后政府根据终审法院的判决修改《入境条例》。
对终审法院的判决,香港法律界人士大都表示欢迎。他们认为终审法院从普通法角度,根据条文本身来诠释"基本法"条文,体现了香港特区自治的精神。立法会议员大律师余若薇指出,终审法院按条文本身的字眼解释法律而非根据起草条文或权威人士的言论作出判决。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兼基本法委员会成员陈弘毅指,终审法院的判决肯定了香港的自治。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表示,并不担心终审法院的判决会导致大批中国内地人士来香港产子以获取香港居留权。涂谨申说,这次判决将是特区政府界定特区自治范围的一个重要案例。涂谨申指出,政府需要密切关注案例带来的影响,在需要时可以考虑对基本法的有关条文作出修改,但他补充目前没有这个需要。
该判决加上其后港澳个人游的实施,造成日后大量本人及其配偶均无香港居留权的中国内地孕妇(“双非孕妇”)来香港产子。在2010年,“配偶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内地孕妇”在香港诞下32653名婴儿,比起2001年的620名上升超过50倍。
当年香港人以“人权”、“司法独立”、“高度自治”等等理由为庄丰源争取了居港权,还自认为是民主的胜利。到如今,“双非”孕妇们光明正大地来到香港产子,香港人又受不了了,就开始攻击大陆“双非”孕妇是蝗虫,进而攻击大陆游客是蝗虫,还有人写了《蝗虫歌》围着大陆游客唱。呵呵,可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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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3:3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如去市场看看青菜有没有便宜点的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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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3:3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B啊,看给B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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