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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城管临时工脚跺商户人头的狗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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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17:3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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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人民网陕西频道报道了“延安城管被指酒后执法打伤多人”一事。延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6月4日发布音讯称:网曝延安城管暴力“执法”事情发作后,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疾速成立专案组,已全面对此案中止调查核实。请宽广网民放心,延安公安一定以事实为依据,严厉执法,公正处置。
  6月4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党委就媒体反映的“5月31日城管监察支队凤凰队执法问题”召开特地会议,明白五条意见:
  二、关于5月31日执法当中的一切相关人员,一概予以停职、待岗调查,包括监察支队分管副支队长高丹(当日未参与执法)、凤凰大队大队长赵振刚(当日参与执法,正式编制)、副大队长李志成(参与当日执法,正式编制)、中队长张琦(视频中光头男子,参与当日执法,正式编制),还包括当日参与执法的另外四名暂时聘用人员(视频中黄衣女子及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男子均为无正式编制人员);(2013,6,5“人民网”《延安城管回应“城管暴踩商户头部”:系暂时工》)
  
  呵呵,又一个暂时工,但我绝对置信延安城管局党委的说辞。由于那狠命脚跺人头,简直要了商户性命的,该是毫无疑问的绝对暂时工!
  
  在一段不短的时间里,暂时工暴力执法、胡乱执法、随心所欲的事情时有耳闻。且只需是摊上了大事,光明正大的必是暂时工,公车私用的是“暂时工”, 雷人无数的必是暂时工, 行凶伤人者必是“暂时工”,代人受过的也必是暂时工。暂时工就如是一副“万能膏药”,哪里都能贴,没了“药用”就能够“扯”。
  
  暂时工的可贵之处,在于招起来便当,用起来便当;招起来低价,用起来低价;且只需是遇上了令人棘手的事,“冲锋陷阵”的又必是暂时工。更尴尬能可贵的是,只需是出了事,只需将暂时工“推”了进来,便可逢凶化吉。只需用上同一师父教的“曾经解雇”四个字,就可一了百了。正由于如此,暂时工便千篇一概成了各种不堪行为的护身符。
  
  不错!暂时工确能够成为暴力行为的护身符,但有一个不容疏忽的事实是,暂时工“出征”时身上的“护身符”,是谁给“贴”上去的?他们的额头上写着“暂时工”三字?老百姓咋知道哪位是你们的暂时工?进来时他们不代表城管和城管形象?有人敢站出来正面回答这样的问题?
  
  把一切义务都推到所谓的暂时工身上,可不能够叫做不要脸?谁招进来的?招进来后,有没有中止过法制教育?有没有让他们控制城市管理的一切法律法规?有没有让他们想分明,他们的工作对象是老百姓而非敌人?假如这一切全做了,何以呈现如此惨不忍睹、惊心动魄的暴力行为局面?那个跳将起来、狠力跺将下去的暂时工,不知道脚下是商户的人头?咬牙切齿到如此地步?咬牙切齿到如此地步?这就是你们对暂时工教育的结果?事情展开到这个地步,你们还有脸在这里再说“暂时工”三字?
  
  谁给了城管暂时工脚跺商户人头的狗胆?还不是你们自己?延安城管脚跺商户人头的灭绝人性,能够说是延安城管史上羞耻的一笔!也能够说是中国城管史上羞耻的一笔!而钉在“羞耻柱”上的名字,就是延安城管!但愿这羞耻的一笔,别成了延安城管的“反动传统”!而要做到这一点,请你们从往常起,先去了自己身上的“护身符”,别还在那里不要脸!不然,不知在哪一天,愈加羞耻的一笔,说不定又写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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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18:0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太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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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18:0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心都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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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18:2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这羞耻的一笔,别成了延安城管的“反动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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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18:4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牵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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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18:5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时工==替罪羊。人都懂,狗才会拿来借尸还魂推脱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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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19:0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了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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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19:0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倡议查他三代,为什么就招了这种人进去,
谁招的?为何招他?有无后台?未进去前有没劣迹?
三级指导都要处分。重点在处分 局长,
以后他就长忘性知道要花时间去管好队伍了,而不是花时间在三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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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19:1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太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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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19:3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发作打人事情就够气人的了,再一解释跟气人!

中国国民的耐受力就是这样被锻炼出来的。

所以,钓鱼岛,南海问题,国民只需蛋定,再也不要做上街闹市的傻事了。

坐等世事故化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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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19:43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暂时工脚跺商户人头的狗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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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19:5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时工能够上街执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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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20:0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是尚未认识分明的执政者!能够认定城管是中国政体的掘墓人,它们在瓦解着执政体岌岌可危的公信力,加速着社会体制的解体,指导层以及公务员煞费苦心维护着社会稳定这条千里之堤,而毁掉基石的正是它们这些所谓巡护员的城管。辩证地看,这又是一件悲痛的坏事故成为好事,它们在促进政体更迭交替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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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20:1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主管市长应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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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23:20:19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把事情都推给暂时工,不只仅是道德败坏,还是智商低下的真实反映!暂时工假如上下班出车祸,依照谁用工谁受益的准绳都要依照工伤赔付,难道代表你的职能利益最后发作因公打人,就不是你用人单位该担任的吗?狗咬伤人都要狗主人担任,暂时工一个大活人打人又不是因私,你用人单位难辞其咎,你百般抵赖的结果是大厦将倾的先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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