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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陌约会“美女”,大二男生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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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7 22:28:21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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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大学大二男生利用“陌陌”社交软件摇到漂亮“女孩”,然后主动约会,没想心仪“女孩”竟是陌生男子,进而招来杀身祸。而凶手经查竟是被害人校友周某某。近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小冯一年前搬出宿舍一个人在校外租房居住。今年7月15日前后,小冯通过“陌陌”聊天软件认识一名漂亮“女孩”,两人在网上聊得很是投机。小冯将自己住处地址告诉了对方,并数次邀请对方做客,但都被拒绝。7月19日凌晨,小冯再次通过“陌陌”上联系对方见面,“女孩”应允,双方约定好见面地点。
    就当小冯手中的“陌陌”软件显示自己与“女孩”的距离为零时,站在他面前的却是陌生男子周某某。当时,小冯并未意识周某某就是与自己聊天的“美女”。见面后,周某某从裤带里掏出铁块向小冯头上砸去,两人随后扭打在一起。在扭打过程中,小冯被周某某持刀捅死。
    经查,小冯与周某某系同校同学,但两人相互之间并不认识。
    据周某某供述,7月14日前后,他在“陌陌”上以女性身份注册了账号,并从网上下载一名年轻女子照片作为自己头像。其称:“有另一个自我,想杀了他,体验杀人的感觉。”但精神病鉴定显示嫌犯精神正常。
    经办检察官表示,通过微信、陌陌等社交工具交友要保持谨慎,摇来的不一定是缘分,见面应尽量选择人多的公共场所,并尽量与同伴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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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7 22:28:36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约会记得带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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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9 18:35:58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这就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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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4:43:2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我先赞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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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0:50:43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喜欢你的帖子 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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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4 07:24:02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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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5 03:57:21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辛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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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6 00:30:4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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