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8|回复: 0

海南警方查处3名“谣言”网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6 19:44:09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
3月4日,在省公安厅网警部门的指挥下,经昌江、临高、定安警方调查核实并抓获3名造谣的网民,其中行政拘留1人,教育训诫2人。
3月1日“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省公安网警部门发现了海南个别地区有网民发布相应虚假谣言的行为,省长助理、公安厅长李富林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厅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处理,以正视听,稳定社会。
据了解,3月2日,一网名为“张芙珍”在腾讯微博发表博文称:“12点多在美兰机场抓了两个新疆人,口供说,有人出1个亿让他们来海南暴乱,总共有200多个新疆人,下一步可能是三亚,海口,琼海,酒吧,求扩散!……”。3月3日,一个网名叫“冰冰”的网友9:51分在腾讯微博发表博文称:“各位朋友,在海口博爱南有新疆人挟持人质当场让警方暴毙太可怕了,新疆人到达了海口,所有可以看到这条信息的朋友请马上转发……”
经临高、定安警方查实,上述信息分别是临高张某某、定安利某某在其微博转发网友发来的微信好友圈信息。当地警方对上述两名网民进行了教育训诫。
3月4日,网民“旧梦失职·凌乱一世浮沉”在腾讯微博发表博文,称“恐怖分子以(已)来昌江了,大家请注意,有50名的新疆黑衣服的男子进入了昌江杀死正在逛街那些人,有的人受了伤正在医院拯救中。大家出门在外小心啊”。
经昌江警方调查核实,网民“旧梦失职·凌乱一世浮沉”在QQ空间看到类似信息后,为了好玩,将这些信息拼凑编造为涉及昌江的虚假信息,并向外进行转发传播。昌江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现居住在昌江石禄镇陈某亲处以五天行政拘留处罚。
作者:张英 宋洪涛 田和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138062777@qq.com, 本站联系电话18068600008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苏ICP备13046618号-18

在本版发帖
关注公众号
QQ客服返回顶部